广西:严格落实水泥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
日前,《广西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印发。规划提到了水泥等行业在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行循环经济模式、节能减排工程有效实施等方面的成效,同时指出了水泥等行业脱硝装置等环保设施改造进展滞后的主要问题。规划还针对水泥等行业提出了如下要求:
制定“大气十条”涉及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铁合金等行业“十三五”时期及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实施全区设区市主城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
到2020年,重点行业11种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水平达到国内平均水平以上,其中水泥、硅锰合金、电解铝、氧化铝4类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水泥行业鼓励采用电石渣、造纸污泥、脱硫石膏、粉煤灰、冶金渣尾矿等非碳酸盐原料类工业废渣替代传统石灰石原料,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术,建设玻璃熔窑余热发电装置,发展散装灰泥、高等级水泥和新型低碳水泥。
重点加快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建设新型干法水泥余热发电装置。
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继续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的强制性能耗标准,在电解铝和水泥行业落实阶梯电价、差别电价等价格政策,对超能耗(电耗)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严格控制沿海地区“两高”项目的产业布局,沿海地区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新的镍铬合金、铁合金、造纸、沥青等“两高”扩大产能的项目。
分区域、分流域对钢铁、水泥、玻璃、锅炉、造纸、印染、化工、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清洁化改造。
在钢铁、冶金、电力、水泥、平板玻璃、制糖、酒精、淀粉、造纸、制革等重点行业开展深度治理、清洁生产,促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在冶金、石油、有色、化工、建材、造纸、水泥等重点行业继续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技术研究开发工程、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和产品生态设计工程。
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广应用高效除尘、低氮燃烧、高效脱硫等污染物削减技术,持续推进有色、钢铁、石油石化、水泥、陶瓷、制糖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和达标治理工程。
水泥行业对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窑全部实施烟气脱硝改造。
在水泥、石灰、有色、钢铁、电石、己二酸、硝酸、含氢氯氟烃、输配电设备、家电等行业重点企业,通过原料替代、工艺改善、设备更新,减少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
实施水泥、钢铁、石灰、电石等高耗能、高排放产品替代工程。
研究制定我区低碳产品推广目录,优先推广低碳空调、冰箱和电视以及带有低碳标识的平板玻璃、硅酸盐水泥和电动机等产品。
严格落实水泥、电解铝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促进节能降耗。
加快节能减排降碳技术集成应用,选择具有示范作用、辐射效应的园区和城市,统筹整合钢铁、水泥、电力等高耗能企业的余热余能资源和区域用能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形成产业链完善、竞争优势突出、系统创新能力较强的节能装备制造集聚区,提高关键技术装备本地化配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