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中央环保督察分二批督察四川浙江山东等15省(时间期限为三个月)!
从2017年4月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分两批次,对湖南、安徽、新疆、西藏、贵州、四川、山西、山东、天津、海南、辽宁、吉林、浙江、青海、福建等15个以上的省(市)进行督察。
督查启幕
从环保部门的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本次即将展开的督察行动,仅构成督查组成员的地方环保人员就将达到430余人。4月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将陆续进驻湖南、安徽等15省,开展对上述省委、省政府的环保督查,时间期限为三个月,同时督查还将下沉到每个省3个左右的地级市。
相关的培训工作已经展开。3月7日,环保部公布了一份《关于举办2017年第二期至第四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的通知》,培训的对象涉及各地市级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302人,这些人员将成为督查小组的“支队长”。在地市级监察机构负责人之外,还有省一级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区)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共计130人。
本轮启动的督查是中央环保督察组自2017年以来的第二次重大行动。在此之前,为期一个月的空气质量专项督察工作刚刚结束。
经济观察报获得的前述地方环保部门内部文件提示,中央环保督察组与地市级环保督查分工不同,地市级环保督查将主要解决目前县、市一级的环保问题,这也是中央环保督查的难点问题。
从经济观察报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即将接受督查的一些省份已经开始启动相关工作了。这其中既包括主管部门的内部沟通,也包括对地方企业内部交流。据地方环保部门的内部人士透露:“进入四月份就会有正式发文。这正如纪委暗访组要去哪些地区,也会提前说,但是行程不会随便透露。提前放出风声,也是允许企业有时间进行整改。”
按照制度设计,中央环保督察主要包含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整改落实、立卷归档七个环节。其中督察进驻是关键环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被督察地方,用一个月的时间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走访问询、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分三个阶段的对地方进行相关督查工作。
第一阶段为省级层面督察,通过与省级领导还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个别谈话,调阅省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资料,走访主要承担环保职责的部门,受理信访举报等。第二阶段为下沉地市督察,针对督察准备和省级层面督察梳理出的问题线索,下沉到部分地市进行调查取证核实。主要看这些问题是不是真的存在,责任在哪个方面。第三阶段为梳理分析归档,一方面是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梳理,形成一些基本的观点和报告框架,同时根据需要,还可能对未下沉地市的突出问题进行取证,开展有针对性的补充督察。
一位地方环保部门的人士表示,在督查来临之前,相关企业需要做好自查,例如固体废弃物的及时处理、各项排放指标、噪声监测、水质调节及排放等重点监测目标。同时他还表示:“对比以往包括省一级在内的主管部门展开的环保监察,肯定不会像中央级别这么严格,企业的重视程度也没那么高。”
江苏省是第一批接受中央督察组督察的省份之一。该省一位地方发改委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表示,督查执行较为严厉。该地方人士所在地市的一家钢铁企业,因为被查出违规建设产能,当天设备即被拆除。该人士认为,中央督察对于地方企业的环保问题,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的作用。
与此同时,该发改委人士表示,在中央严查环保问题的重压下,从省一级到市县一级政府,对环保的重视程度都很高。这种重视,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来自中央的压力,也有地方政府自身的觉悟,还有来自群众的监督举报。
据了解,不同省份、地区对于环保的整治力度,可能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前述地方环保部门的相关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表示:“如果没有中央督查的介入,地方政府可能会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很多私营企业因为拥有一些‘关系渠道’,在抽查中被幸免。中央的督查组进驻,效力则会不同,如果真查出问题,地方政府不仅要担责,省一级政府也不愿意出事啊。”
这位地方环保部门人士还透露,对于地方企业而言,环保不达标的情况很普遍,只是程度的区分。主要原因在于,环保对于企业来说成本较高,偷工减料、对环保的要求打折扣也就不足为怪了,例如偷排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未做无害化处理,而是私自焚烧,进而演变成空气污染、土地污染以及水源污染。
在“风声”较紧的情况下,企业会花一些本钱和精力采取环保措施,例如找专门的环保科技公司进行处理中心的设计、引进环保设备等。上述地方环保部门人士说:“督查虽然不能完全杜绝环保不达标的情况,但基于中央、地方近年来对于环保检查力度的加大,有些规模做大的企业,不希望因此被有关部门盯上,会投入正规的处理中心建设。与此同时,不排除一些‘关系户’在面临突查的情况下也能提前收到风声,仅在‘严打’的时候做一做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