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海绵城市整体的市场空间可达2.3万亿元~3.4万亿元
“海绵城市”也被称之为“水弹性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有媒体曾把海绵城市的建设比喻为为城市通经、活络,疏风、散寒。
自从2013年习总书记提出要大力建设海绵城市后,这个词就接连不断地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内,环保行业的各大相关企业也是对其青睐有加,使其迅速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那么,“海绵城市”到底有什么魅力,使大家对其“神魂颠倒”呢?
政策不断加码 建设步伐逐渐加快
建设海绵城市得到了国家各部门和全国各省市的重点关注和支持,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密集出台。根据点绿网的统计,单单从2015年至今,国家层面发布的相关政策、意见、通知就有十余条,平均大约一个月就有一条出台。
2015年1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4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公布第一批16个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名单;7月,住建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各地将依据试行办法中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6个方面的指标,对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8月,水利部发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作的指导意见》;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提出具体时间表。。
2016年1月,住建部出台《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将海绵城市建设分为规划设计、源头径流控制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等几个部分;2月,国务院印发《进一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包括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综合流域治理等被作为重点推进的工程之一。
此外,除了国务院和国家各部门以外,各个地方政府也相继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做出明确规划。
2015年,安徽省出台《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近日又下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从今年起,全省各市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河北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底,河北省各市均要规划不少于20平方公里区域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到2020年底,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可以看出。国家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推行力度不断加强,政策不断细化,经过试点城市一年摸索,各地区项目或逐步出台,相关政策将更加深化完善,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步伐将愈发加快。
市场空间巨大 或达上万亿元
日前,在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中提出,希望到2020年,建设成30个适应气候变化的试点城市,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数量较15年海绵试点城市数量(16个)增长近一倍,预计涉及投资额不低于2000亿。
2000亿算多吗?我们来算一笔账,国务院提出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住建部此前提出海绵城市建设投资为每平方公里1.0亿元-1.5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城市建成区面积按历史增速5%扩张的规划来计算,到2020年,中国海绵城市建设市场建设空间将是多少?
我们再来从另一个方向算这笔帐,根据《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城市2015年到2017年拟投资金额将达到1300亿元左右,平均每个城市投资83亿元。假如,过去三年内出现内涝的300多个城市中绵城市建设市场建设空间将是多少?
根据小编的计算,到2020年,中国海绵城市建设市场至少将达到万亿规模!而更有有金融机构估算,到2020年海绵城市整体的市场空间可达2.3万亿元~3.4万亿元。
PPP解决资金问题 收益模式成关键
海绵城市投资额巨大,单靠政府投资对于政府压力太大,中央补贴更多是促进行业兴起的开端。李克强总理表示将采取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积极推广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建设、运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将是解决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资金问题的主要道路。
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为期3年的资金补助,补助分3档,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事实上,大多数试点城市也都采用了PPP模式。
另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或通过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提供担保贷款业务,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发行债券等用于海绵城市建设也是一种不错的方法。此前,据住建部相继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携手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后续绿色金融等创新模式的出台将更好撬动社会资本,推动行业整体发展。
解决了建设资金问题,收益模式则成为市场落地和推广的关键。根据国外的案例研究,海绵城市项目收益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主要外部收益包括减少地表径流进而防治内涝、降低排水负担、增加供水、改善供气质量和增加房产价值等。谁来为外部收益买单即成为了运营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关键问题。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目前收益模式主要有三种:政府付费(日本实行补助金制度,对雨水利用的补助率可达到总投资的1/3-1/2)、用户付费(德国采用征收雨水排放费用的方法,雨水排放费看齐污水排放费,通常为自来水价格的1.5倍左右)和多元化产业支撑手段(美国联邦和各州通过总税收控制、发行义务债券、联邦和州给予补贴与贷款等一系列的经济手段来鼓励雨水的合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而海绵城市等建设作为“十三五”城市工作中重要任务,则有望得到更多的关注与支持。有分析认为,2016年或将是海绵城市项目落实、行业启动的元年,近期可能出台的相关试点城市项目、新的试点名单等都将带来良好催化作用,后期市场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