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6月15日前可申报省级散装水泥扶持项目
来源:泉州晚报 发布日期:2015-06-13
记者从福建省经贸委了解到,2015年度省级散装水泥扶持项目开始申报。福建省级散装水泥扶持项目单位申报截止时间6月15日,设区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上报截止时间7月15日。
此次申报范围包括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散装水泥运输企业(包括物流企业)、工程建设项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建设及使用散装水泥的项目、散装水泥技术装备研发项目和发展平台建设项目。
此次补助类型与标准分为七项。其中,由省级直接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按该企业上年度上缴专项资金总额的65%计算补助金额,但不超过项目散装水泥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投入费用的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