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不再审批水泥等新增产能项目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日期:2014-04-01
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厅获悉,今后黑龙江省将不再审批新增加产能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项目,以严控这些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新增产能对大气质量带来的不利影响。
新近发布的《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中提出,到2017年,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比2012年下降5%以上。
目前,哈尔滨市建成区将不再审批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石化、化工等高污染项目,现有的项目也要逐步向外转移。
黑龙江省要求,对于未能通过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新增产能将被“封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