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8月1-15日经济体制改革信息
发布日期:2013-08-23
来源: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子站
一、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创新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打破行业进入壁垒,促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企业公平竞争,在竞争性领域坚持市场化运行,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增强信息消费发展的内生动力。《意见》在部署“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的主要任务时提出,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在试点基础上于2013年下半年逐步向全国推广。推动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加快组建,推进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推动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建设和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设施建设,加快广播电视模数转换进程。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完善三网融合技术创新体系。
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继续坚持“两个不低于”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目标,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是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三是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四是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五是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六是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七是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八是全面营造良好的小微金融发展环境。
三、财税体制改革
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8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正式推向全国。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扩大营改增试点纳税服务。2012年1月1日,我国酝酿多年的营改增在上海率先试点。随后,营改增的步伐加快推进,北京、江苏、安徽等地相继纳入试点。在前期试点中,试点纳税人大部分实现了减负,但也出现了交通运输等行业税负上升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通知强调,在开展试点纳税人税负变动动态分析基础上,要积极辅导税负上升纳税人充分把握增值税制度特征,调整改进经营管理,切实减轻税收负担。
四、金融体制改革
保监会宣布启动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保监会近日宣布正式启动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政策改革,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本次费率政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即前端的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为保障改革顺利实施,保监会同时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监管政策。
五、电力体制改革
扶持分布式发电的有关政策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提出,鼓励企业、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和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电力用户投资建设并经营分布式发电项目,并豁免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业务许可。《办法》要求,电网企业负责分布式发电外部接网设施以及由接入引起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的投资建设,并为分布式发电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接入电网服务,与投资经营分布式发电设施的项目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家庭用户)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电网企业应制定分布式发电并网工作流程,以城市或县为单位设立并公布接受分布式发电投资人申报的地点及联系方式,提高服务效率,保证无障碍接入。同时,分布式发电以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电网调剂余缺。电网企业应保证分布式发电多余电量的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发电给予建设资金补贴或单位发电量补贴,建设资金补贴方式仅限于电力普遍服务范围。对农村、牧区、偏远地区和海岛的分布式发电,以及分布式发电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国家给予资金支持。
六、价格改革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此次《通知》降低的收费标准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农业、工商等部门,具体包括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因私护照费(因丢失补发护照)、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公证费(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国内植物检疫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商标注册收费以及翻译专业资格、专利代理人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等部分考试考务费等。其中,公证收费中的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收费标准,由原来按固定比例收取,改为分段递减累计收取,并大幅度降低;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商标注册费中的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国内植物检疫费标准降低20%;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和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等考试考务费标准降幅达25—50%。此次降低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2亿元。
七、林业体制改革
我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入实质推进阶段。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局8月5日正式批复了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甘肃7个省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我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入了实质推进阶段。本次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从我国生态建设的全局出发,切实明确国有林场功能定位,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完善政策体系,解决遗留问题。通过改革,切实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国有林场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培育上来,充分发挥在生态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保障能力,建成森林优质高效、管理科学规范、基础设施完备、民生和谐幸福的现代林场,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提升国民生态福祉发挥更大作用。
八、地方改革
重庆市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8月8日,重庆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实施意见》的出台,是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重庆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小微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源头之一,是扩大社会就业的主体,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对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就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就是鼓励群众自主创业并带动更多人就业。同时,小微企业发展好坏也是检验一个地区发展环境好坏的“试金石”,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倾斜,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要按照国家要求,推动结构性减税,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要认真帮助解决小微企业用工问题,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要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小微企业的实际困难。
山东省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的意见》。《意见》提出,山东省5年内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力争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的省份之一。目前山东已制定出年内简政放权的部分具体措施。为推进简政放权,山东省提出,今年12月底前将出台年度削减任务;2014年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山东省提出,年内省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投资审批事项下放7项,由核准改备案1项;省级实施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行政许可事项由172项减少到143项,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资质资格行政许可事项由131项减少到117项;现有省级7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三分之一以上,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减少三分之一以上,现有管理服务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三分之一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