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大纲通过审查
2009年4月26日,由天津水泥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工作大纲审查会在天津院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兄弟院所、国内外知名企业的30余位专家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曾学敏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处长吴路阳和天津水泥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俞为民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建设部科技中心主任杨榕出席会议并做重要指示。天津水泥院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常务副总经理胡芝娟代表《规范》编制单位介绍了本规范大纲的编制情况,评审专家组就《规范》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原则、编制大纲、工作分工、进度安排等内容进行了讨论,特别对规范名称的确定达成共识。会议一致通过对《规范》大纲的审查。
由于水泥行业在废弃物处置、资源综合利用上具有众多优势,在贯彻落实国家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战略、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技术的同时,在合理利用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方面将承担越来越重要的社会责任。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行业的委托,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的编制工作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启动的。与此同时,建设部城建司和科技促进中心与也同步在天津院召开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座谈会,从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等方面着眼,围绕水泥工业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展开了深层次探讨,对这项利国利民、保护环境的新兴事业予以充分肯定,也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的高标准、高质量编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总工程师俞为民代表天津院在会上表态,天津水泥院有限公司作为主编单位,全体编制人员一定会努力工作,不辜负各级领导、各参编单位和各位专家的信任,认真做好这项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为更快更好地推动水泥工业处置废物事业,从标准制订方面做好先行准备工作。